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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服务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2009-05-17作者:

2008/12/30
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启动
 
团中央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服务青年就业创业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8年12月30日
 

  《中国青年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孙晔):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在京联合举行“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启动仪式”,要求全国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统一部署、分工合作、联合行动,以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各类群体为服务对象,在全国组织开展覆盖2009年全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据了解,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为主旨,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为任务目标,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六部门要求,在各地做好日常就业服务工作和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好全国统一的就业服务行动。

  其中,在明年第一季度将有3项活动:2009年1月将统一开展“就业援助周”活动,重点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月,将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重点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实现转移就业;3~4月,统一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重点帮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就业群体到民营企业实现就业。

  记者同时从这次会议上了解到,下一步,团中央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举全团之力服务青年创业就业。

  一是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明年各级团组织将依托各类企业,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建立5000个以上比较规范、统一品牌的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二是设立青年就业创业基金。针对青年创业缺少资金的问题,建立团中央和省(区、市)团委两个层次的“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形式为专项公益基金,主要采用社会化方式募集,并由地市级以下团组织使用,支持青年就业创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级团委成立基金。

  三是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继续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同时联合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小额贷款项目,认真研究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创新和风险控制方面的问题,争取在青年受益面方面有所突破。

  四是开展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和就业培训。要深化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帮助青工提高职业素质与创新能力。加强对返乡青年农民工和进城务工青年的培训,将组织化与社会化动员手段结合起来,发挥在信息服务方面的组织网络优势,搭建青年与用工单位之间及时、有效的对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