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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动员中央企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1作者:燕苍娜

关于组织动员中央企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央企团创先组发〔20112

 

各中央企业团委、青联: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团员青年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比贡献、做先锋,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按照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央企业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央企业团工委和中央企业青联决定从今年9月至明年7月组织动员中央企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以中央企业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和青年志愿者为重点,辐射带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青年集体和广大团员青年。

     二、活动内容

      组织动员中央企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团员青年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精神,以“三亮三比三评一送”(即“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职工评议、公众评价、领导点评”和“送真情”)作为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亮身份,树形象。通过佩戴党徽、团徽、工作牌、服务卡、服务绶带、青年文明号徽章,在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标识等形式,亮出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及职业青年等身份,强化自我约束。将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和公开承诺的内容统一亮出来,接受群众监督。在坚持优质服务、限时办结的基础上,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首问负责等做法,不断建立健全代理服务、行风评议、监督问责等制度,打造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比技能,展水平。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及职业青年服务群众的本领。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开展“对标定位”、职业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激励他们设定一流目标,争创一流业绩,锤炼一流作风,创新一流服务,在创先中提高业务技能,在争优中展示能力水平,积极争当行业“排头兵”,更好地实现为民服务的目的。

     3.比作风,重品质。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广泛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温馨服务,促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切实改变“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努力实现服务过程的“零差错”和服务对象的“零投诉”。同时,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公开服务事项的环节、手续和涉及服务对象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从价格、质量、售后服务和投诉受理等方面进行服务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品质。

     4.比业绩,树典型。通过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等活动,看实绩,比贡献,培育技能标兵和优秀典型,进一步营造活力迸发、追求卓越、比学赶超、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要把职工评议、公众评价和领导点评作为活动满意度的主要评价标准;要把促进中心任务更好地完成和实现本行业本单位更好地科学发展作为评价实绩和贡献的重要指标。

     5.送真情,系民生。活动一方面要立足企业实际,在国家重点工程和企业急难险重等任务中勇挑重担、多做贡献;另一方面要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城市特困家庭、农村孤寡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们提供课业辅导、就业创业、生活照顾、医疗保健等帮扶。积极参与城市建设、扶贫帮困、环境保护、抢险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让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及职业青年的风采走进千家,温暖万户,使优质服务不断向社会延伸。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中央企业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学好、用好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思路、方法和推进措施。同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规范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的同时,促进本单位团建工作上水平,促进团的工作整体活跃。要拓展活动领域,动员更多青年集体和青年参与,积极为民服务。

     2.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各中央企业团委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中央企业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和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要分别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确定不少于10个青年文明号集体或争创集体作为工作联系点,定期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及时给予工作指导。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加强监督,不断提升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央企业团委要积极通过内部报刊、网络等渠道和载体,及时宣传报道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及职业青年为民服务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中央企业团工委、中央企业青联将以适当方式组织经验交流。

     请各中央企业团委及时将活动简报、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等报送中央企业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推荐评选中央企业2011-2012年度各级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

 

                                                            中央企业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中央企业团工委   中央企业青联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