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际团〔2013〕6号: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青年知识竞赛决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8作者:团宣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青年知识竞赛决赛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级团组织:
2013年3月以来,根据《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青年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新际团〔2013〕1号)要求,集团各级团组织根据企业实际,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青年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在全集团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坚定了集团广大团员青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为进一步促进集团各版块团员青年之间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方面的交流,把本次集团团委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青年知识竞赛活动画上完满的句号,集团团委决定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青年知识竞赛总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 7月5日上午8:00
2.竞赛地点:新兴铸管股份公司武安工业区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1.参赛对象
比赛共分八组
第一组:集团公司总部机关
第二组:铸管股份(含新兴工程和新兴资源)
第三组:铸管贸易(由铸管股份团委协调组织)
第四组:际华股份(含际华国贸)
第五组:新兴重工
第六组:新兴发展
第七组:际华投资(由际华股份团工委协调组织)
第八组:中新联
2.参赛要求
每队领队一名,参赛三名选手。领队为各单位团委(团工委)团干部。三名参赛选手中二级机关人员不能超过1名(总部机关代表队除外),领队可与参赛选手中1人选重合。
三、选题范围
竞赛试题范围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讲话、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精神、集团企业文化知识等相关内容。(出题参考材料见附件)。
四、奖项设立
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2名;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优胜奖颁发荣誉证书。
五、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送到集团公司夏航阳处。邮箱地址:xiahangyangruc@163.com 联系方式:010-59290071
六、其他事项
每队内部参赛选手服装要求统一。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及材料。
附件: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青年知识竞赛决赛报名表
2. 党的十八大报告竞赛参考试卷
3. 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要点
4. 2013年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要点
5. 集团公司形势任务及企业文化宣传要点
共青团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