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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暨评审机构的公告

作者:党群部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央企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6]42号)及《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办法》(新际制〔2021〕313号)关于每两年调整一次评估备选库的相关规定,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使用的评估机构备选库(评审机构库)已临近到期,现决定公开选聘资质好、实力强、声誉好的资产评估机构更新我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评审机构库),根据报名情况我公司拟采取评审的方式确定进入备选库(评审机构库)的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面向社会,提交密封文件比选。

  二、应聘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获得执业许可;

  2、应聘机构已列入国务院国资委公告的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备选库;

  3、依法设立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监管机构明确禁止受理央企资产评估业务;

  4、至少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土地评估资格中的一项;

  5、熟悉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经验;

  6、至少拥有3名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参与评估报告评审的评估人员。

  应聘机构应提供的参选文件

  1、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应聘表(见附件)

  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参选单位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执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4)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内容主要包括:

  1)人员及组织机构情况

  2)拟推荐加入新兴际华评估审核专家库专家(每个入库机构将推荐3名)的名称,职务,简介等;

  3)主要制度及内部报告审查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4)近3年的主要工作业绩;

  5)近3年获得的主要荣誉;

  6)近3年中央企业项目评估情况;

  7)近4年与新兴际华集团业务相关的项目评估情况;

  8)参选机构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文件递交

  参选机构应准备一式三份参选文件,密封并于封面注明参选单位名称,于20256617:00前递交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2 宁女士(邮编:100020),联系电话:010-65168656

  其他

  我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选机构进行选聘。选聘结束后将发布选聘公告,请有关评估机构关注我公司网站。入选我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的评估机构默认入选我公司评审机构库,应接受委托为评估报告提供评审服务。我公司今后有权根据资格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实时淘汰不合格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履行承诺的机构。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2025519日